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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三章阿丹的骄傲

        第一零三章阿丹的骄傲

        清香城最珍贵的地方不是有一座美丽而坚固的城池,更不是有一个所有人口中都赞美的大王。

        欧阳修认为,这个城池最大的魅力在于他有无数的可能,今天的乞丐会变成富翁,今天的胆小鬼会变成极为强悍的战事,今天还在街头依靠出卖皮肉过活的舞姬,明天有可能会变成光芒四射的舞蹈之王。

        精灵儿的成功就给这个传说做了最好的注脚。

        一曲舞倾人城,一展歌喉倾人国!

        王大用在看了精灵儿的舞蹈,听了她的一歌之后,做了这样的评价。

        阿伊莎似乎陶醉在自己的舞蹈里,除了跳舞之外,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

        虽然每日里只在汴京这座茶楼里跳一曲舞,十天才一展歌喉,即便这样,想要在汴京茶楼订一个座位,也需要排上很长时间的队。

        清香城非常的安全,没有人强迫阿伊莎干什么,酷爱舞蹈的清香城贵人泽玛,甚至放下话来,不许任何人去打搅清香城的精灵儿。

        有了泽玛的保护,阿丹的事情并不多,甚至说没有任何的用处,甚至还需要阿伊莎来养活。

        重逢的喜悦很快就消散了,这是一个常理。

        少年人的热情来的快,去的也迅,平淡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如同死一样可怕。

        阿丹的刀法很好,他如今对付的正是一堆松木柈子,一柄斧头在他的手里如同一柄长刀,起落之间,小腿粗的松木柈子就裂成两半。

        他已经劈了很久的柴火……

        “阿丹,你如果不喜欢留在这里,不如快点去巴格达吧,那里更需要你。”

        阿伊莎没有感觉到这句话有多么的伤人,初见时的感动渐渐褪去之后,她又成了那个骄傲的公主。

        阿丹手里的斧头劈歪了,松木柈子被斧头击打的飞了起来,阿丹探手捉住松木柈子,重新放在木头桩子上,顺手劈成两半。

        阿伊莎见阿丹不理睬自己,跺跺脚就上了楼。

        正在劈柴的阿丹停了一会,然后继续劈柴,只是手上的力道大了很多,每一斧头下去,斧头都会深深地斩进木头桩子……

        佝偻着后背的迪伊思看到了这一幕,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些天,阿丹不止一次的请求阿伊莎随自己回去,要她莫要忘记自己是一个公主,而非一个下贱的舞姬。

        酒楼上掉下来如雨般的钱币,对一个舞姬来说是莫大的荣耀,但是,对一个公主来说,每一枚钱币都代表着一次最深重的羞辱。

        就是这句话惹怒了阿伊莎……

        两个固执而又骄傲的人在一起,就注定了不会平安,

        天色刚刚亮的时候,阿丹背起自己的破旧的背包,提上自己已经没有宝石的长刀,披上自己已经有些破旧的披风,赤着脚走出自己的房门。

        他的动作很轻,即便是很重也吵不醒此时正在沉睡的阿伊莎。

        屋檐下的松木柈子很多,磊得整整齐齐,最上面一根柴火因为迪伊思的不小心弄得向外长出来一些,阿丹随手把这根柴火码整齐。

        然后就拉开了大门。

        拉开大门之后他有些愣住了,迪伊思披着一件老羊皮袄蜷缩在门外,黑色的头巾上满是霜花,似乎等了自己一夜。

        “有一个人对我说过,最美的玫瑰都有些尖刺,这是留给采花人的考验。

        如果采花人能够忍受玫瑰尖刺带来的伤痛,最终还是能够得到玫瑰。

        如果因为尖刺伤了你,你就放手,你就会失去这朵最美丽的玫瑰。”

        阿丹任由迪伊思粗糙的手在脸上游动,等到迪伊思安静下来之后阿丹才笑道:“我从来都没有放弃。”

        迪伊思笑道:“这才是好孩子,进屋去吧,我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抓饭,加了胡萝卜和葱头,羊肉焖的金黄,你一定会喜欢的。”

        阿丹抱着迪伊思瘦弱的身躯笑道:“不用了,我只想去佣兵营地里找一些活计干干,整天劈柴,会被阿伊莎看不起的,雄鹰总是干鼹鼠的活计,难怪阿伊莎会不喜欢,我都开始讨厌我自己了。”

        “我的孩子,哈密王是我们的敌人,你怎么能够为他效劳呢?”

        “迪伊思,你不知道啊,我的老师穆辛总是说我不如他的另一个学生铁心源,阿伊莎也说我没有统治一个国家的能力和谋略。

        因此,我就想跟自己的这位学长学习一下,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样的过人之处。

        等到有一天我击败了我的学长,我会再来到阿伊莎的面前,亲口告诉她,她说错了,阿丹才是天神的宠儿。”

        迪伊思非常的失望,她非常的希望阿丹能够留下来……

        她认真的打量着器宇轩昂的阿丹,垫着脚尖才摸到了阿丹的鼻子,轻轻地触碰一下就算是亲吻了他。

        然后从臃肿的老羊皮袄里取出一双崭新的牛皮靴子,放在一边,强行要阿丹坐在门槛上,用一块洁白的绸布用力的擦拭阿丹沾满尘土的脚底板。

        最后用两块厚实的麻布裹住阿丹的双脚,给他穿上牛皮靴子。

        这一次阿丹没有拒绝,他的旧靴子被阿伊莎给丢掉了,又不愿意穿阿伊莎买来的靴子,接受迪伊思的好意,这是阿丹自尊心所能接受的底线。

        “佣兵也需要一双好脚板……”

        阿丹披着还带着迪伊思体温的老羊皮袄走掉了,长刀插在背上,迪伊思拴在那柄长刀上的红色绸布,随着他颠簸的脚步一晃一晃的,如同一团摇晃的火。

        日上三竿的时候阿伊莎才睡醒,在迪伊思的服侍下洗漱过后来到了一楼的饭厅。

        很奇怪,饭厅里今天空荡荡的,那个雄壮的如同狗熊一般的男人没有出现。

        “阿丹去哪里了?还在生我的气?有和我生气的时间应该快点赶回巴格达去。”

        阿伊莎坐在桌子前面,端起一碗温温的牛奶就着一点糕饼慢慢的吃饭。

        “阿丹走了。”迪伊思给阿伊莎擦擦嘴角,这孩子只要喝牛奶总是弄得到处都是。

        阿伊莎正在吃东西的嘴巴停止了活动,扭过头惊讶的看着迪伊思,她不认为阿丹会走。

        “真的走了,天上还在落霜花的时候就走了。”

        阿伊莎丢下手里的糕饼,匆匆的来到阿丹居住的房间推开门之后,再一次愣住了。

        她给阿丹置办的那几套精神的汉家武士服被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地上还有两双靴子……

        “他没有穿靴子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

        “他光着脚底板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

        “你为什么不拦住这个傻瓜?”

        迪伊思连忙摇头道:“我拦不住!”

        “他回巴格达了?”

        “没有回,因为没钱,阿丹准备先当一阵子雇佣兵,去黑山剿灭最恐怖的一窝蜂马贼,赚到钱之后买双鞋子再回去。”

        阿伊莎有些头晕,扶着门框无力地道:“他有鞋子!”

        迪伊思瞅瞅阿伊莎铁青的面庞摇摇头道:“阿丹是一个高贵的王子,骄傲而勇猛,他怎么可能用自己心爱的女人给别人跳舞换来的钱买的靴子。

        这是一件比光着脚更让他难堪的事情。”

        “蠢货!”回过气来的阿伊莎咆哮了起来。

        转身就出了房门,提着裙子沿着街道向佣兵营狂奔。

        迪伊思摇摇头就回到了饭厅,给自己装了满满一碗肉粥,快活的吃下去之后拍拍肚皮道:“早知道舍不得他,还舍得伤害他,真不知道这些年轻人是怎么想的。”

        天快黑的时候,阿伊莎疲惫的走进院子,被迪伊思搀扶着躺在床上,嘴里依旧喃喃自语道:“他真的光着脚去剿匪了,他真的光着脚去剿匪了。”

        迪伊思用热毛巾擦拭着阿伊莎脸上的灰尘道:“追什么啊,一个大男子走路像风一样,我们怎么追的上他。”

        阿伊莎猛地支起身体指着黑山的方向道:“他签署了最苛刻的佣兵文书,不是黑山的一窝蜂死掉,就是他死掉,那个该死的掮客还借给了他一张弓,三壶箭,两匹马……这个蠢货是一个人去剿匪的。”

        迪伊思有些担心,不过,她还是硬着心肠道:“死了也好,这样就没人来烦你了。”

        阿伊莎颓废的倒在床上,高耸的胸脯起伏的厉害,长久之后才小声的问迪伊思:“我跳舞真的错了?”

        迪伊思笑道:“刚开始没错,我们需要一个身份来保护我们,达到目的之后就不必跳了。

        你沉迷跳舞之后不断地让那些肮脏的男人对着你的身躯流口水那才是错误。”

        阿伊莎想了一会对迪伊思道:“那就不跳了,不管怎么说,阿丹还是比跳舞重要一些。”

        迪伊思笑道:“我已经对和拉尔说了,你的腿很痛,无论如何也要休息半年时间。”

        阿伊莎呆呆的道:“半年之后,我们也要回河中了,那个时候,我的父亲应该已经达到目的了。”

        迪伊思笑道:“你回去之后怎么办?听说你父亲要把你嫁给雄鹰山大典的胜出者。”

        阿伊莎冷笑道:“让我光着脚丫子在他们的乐园里装扮天使?你知道他们看我的样子让我多么的恶心!”(未完待续。)